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勤上股份
股票代码:002638
收购人名称:东莞市晶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九龙路65 号2栋2118室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九龙路65 号2栋2118室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四月
收购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摘要“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摘要系收购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和《准则16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在勤上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勤上股份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发行尚需取得勤上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本次发行后收购人持有勤上股份的权益合计超过 30%,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收购人已承诺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议案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收购人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收购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收购人声明......1
目录......2
释义......4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5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5
二、收购人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5
三、收购人及其控制主体、实际控制人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9
四、收购人最近五年受到处罚、涉及诉讼和仲裁情况......9
五、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9
六、收购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10
第二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11
一、本次收购目的...... 11
二、未来 12个月内增持或处置股份的计划 ...... 11
三、本次收购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 11
第三节 收购方式...... 12
一、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2
二、本次收购所涉及的相关协议主要内容...... 13
三、本次收购涉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及股份转让的其他安排...... 20
第四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22
一、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及理由...... 22
二、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22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23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23
二、收购人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相关规定...... 23
三、《收购管理办法》第七条相关情况...... 23
收购人声明...... 30
本报告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勤上股 指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份
收购人、晶腾达 指 东莞市晶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达智和 指 东莞市信达智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李旭亮、温琦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勤上集团、李淑贤、梁金成作为委
托方将其合计享有的 431,625,528 股股票(因转增、送股等新增的
本次收购 指 股票自动纳入委托范围)的表决权(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29.84%)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收购人行使,同时收购人拟以现金认购
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433,000,000 股股份(最终以深交
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
本次表决权委托、表决权 晶腾达以获得委托表决权的方式分别取得勤上集团、李旭亮、温琦、
委托 指 李淑贤、梁金成持有的上市公司254,965,370股、88,183,421股、
10,430,000股、70,546,737股、7,500,000股股份的表决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向 指 勤上股份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433,000,000 股股份(最终以深交所审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发行 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的行为
《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李旭亮、温琦、李淑贤、梁金成与东莞市
《表决权委托协议》 指 晶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之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
委托方 指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勤上集团、实际控制人李旭亮、温琦夫妇及其一致
行动人李淑贤、梁金成
晶和集团 指 晶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勤上集团 指 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报告书摘要 指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6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
收购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东莞市晶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九龙路65号2栋2118室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实缴资本 1,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MA5720WA9J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办
经营范围 公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
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成立日期 2021年8月26日
经营期限 2021年8月26日至无固定期限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俊锋
通讯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九龙路65号2栋2118室
二、收购人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一)收购人的股权结构
1、收购人的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的合伙人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万元) (万元) (%)
1 李俊锋 普通合伙人 10.00 10.00 1.00%
2 信达智和 有限合伙人 990.00 990.00 99.00%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信达智和的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万元) (万元) (%)
1 李俊锋 自然人 950.00 950.00 95.00%
2 李俊达 自然人 50.00 50.00 5.00%
2、收购人的控制关系结构图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及其各合伙人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收购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李俊锋先生。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收购人日常经营管理与决策,对外代表收购人,系收购人的实际控制人。
(二)收购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控制主体和实际控制人、其他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1、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李俊锋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李 俊 锋先 生, 男 ,中 国国 籍, 无境 外 永久 居留 权, 身 份证 号码 为
440582199210******,长期居住地为广东省东莞市,在勤上股份无任职。现任晶腾达执行事务合伙人,晶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信达智和执行董事、东莞市荣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州市禾牧田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北京晶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东莞市晶和城市更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东莞市宏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州钏森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禾晨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盛启达管理有限公司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