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ST 勤上 公告编号:2021-051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情况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04月29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梁金成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04月1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董事仲长昊先生因工作原因缺席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与会董事以通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和“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鞠新华先生、王治强先生、詹伟哉先生和钱可元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187,901.93元,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866,834,716.75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1,455,725,919.18元。
202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为支持公司发展,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0年度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实施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
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政策性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使用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6亿元(含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孙猛先生、王君亚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该意见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出于职业判断出具的,依据和理由符合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意见无异议。
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于2021年05月21日(星期五)在公司总部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符合撤销全部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条件,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2021年度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公告》、《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关于2021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关于申请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于2021年04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关于2020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关于2020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详见公司于2021年04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04 月 29 日
附件:
孙猛先生简历:中国国籍,1976 年出生,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21年 04 月加入公司,孙猛先生曾就职于香港主板上市公司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力劲集团”),担任集团投资发展总监、CEO 助理,并兼任力劲集团旗下多家子公司的董事、总经理职务,后也曾担任深圳达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及深圳达富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孙猛先生在公司战略规划、规范治理、证券事务、风险管控、管理运营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孙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孙猛先生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君亚女士简历:中国国籍,1987 年出生,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10 年加入公司,先后任上海勤上节能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勤上移动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勤上节能照明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勤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广东勤上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王君亚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王君亚女士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