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 2018-069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4月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
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18年4月27日(星期五)14: 00-15: 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8年4月26日—4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26日下午
15:00至2018年4月27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管理区横江厦工业一路东莞勤上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股权登记日: 2018年4月23日。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董事长陈永洪先生。
8、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召集人、主持人、及召集、召
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共计
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20,172,1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2515%。
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9人,均为2018年4
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上述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为520,170,1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2513%。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在《股东大会通
知》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邓洁律师、云芸律师出
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
决情况如下:
议案1.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0,170,1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044,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反对2,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0,170,1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044,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反对2,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3.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0,170,1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044,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反对2,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4. 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0,170,1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044,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反对2,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5.审议通过了《 2017年度报告》及《 2017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0,170,1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044,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反对2,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6.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0,169,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044,3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7%;反对2,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议案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363,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46%;反对808,2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238,3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585%;反对808,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4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0,169,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044,3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7%;反对2,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议案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0,170,1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044,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反对2,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0.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0,170,1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044,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反对2,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首发募投项目“ LED照明研发设计中心项目”
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0,169,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044,3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7%;反对2,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议案12.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评估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同意95,238,0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99.1582%;反对808,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415%;
弃权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同意95,238,0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99.1582%;反对808,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415%;
弃权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议案13.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
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同意95,238,0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99.1582%;反对808,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415%;
弃权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同意95,238,0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99.1582%;反对808,250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