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光电 公告编号:2011-09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大提示
公司股票于2011年12月22日开市起复牌。
一、协议风险提示
1、协议的生效条件:经双方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
2、协议的履行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到2016年12月31日止。
3、协议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1)广州吉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彩公司”)计划五年内向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勤上光电”)采购显示屏
150,000万元人民币,每年采购金额为30,000万元人民币,但各年度具体采购金
额会受到项目总体实施进程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2)新华通讯社 “新华频媒LED显示屏”项目在国内的实施刚刚开始,吉彩
公司也积极争取新华通讯社除广东省之外的国内其他省份分支机构的授权实施
该项目,但是能否顺利获得其他地区的授权具有不确定性,因此虽然吉彩公司承
诺对其在广东省之外的其他地区“新华频媒LED显示屏”项目亦优先选择勤上光
电作为合作伙伴,但是具体进展情况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3)协议书为框架性协议,吉彩公司将以订单的形式向勤上光电采购本协议
项下的产品,具体金额以订单为准,本协议的内容存在不确定性。
(4)本公司与吉彩公司未曾发生过交易。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协议当事人介绍
1、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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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名称:广州吉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水荫四横路34号1栋301自编F
(3)法定代表人:李继廉
(4)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佰万元
(5)经营范围:文化交流活动策划;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持有效许可
证经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
(6)关联关系:甲方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7)履约能力:吉彩公司经新华社广东分社授权在广东地区实施“新华频媒
显示屏项目”,在广东省范围内的广州、深圳及其他地级市区的户外大型LED信
息传播网络资源整合。吉彩公司同时同步成为新华社新华频媒广告信息发布广东
省代理,享有在符合新华社规定的范围内开发、使用和经营的商务权利,此外,
吉彩公司亦经新华通讯社广告中心和中国广告联合总公司联合授权为新华通讯
社广告中心和中国广告联合总公司《新华每日电讯》《经济参考报》《中国名牌》
《半月谈》《参考消息.北京参考》广告运作及明月行动、相聚里约等大型活动
的广东地区合作运营公司,具有良好的信誉,较大的经营规模,雄厚的资金实力,
具备了良好的履约能力。
2、乙方
(1)公司名称: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村
(3)法定代表人:李旭亮
(4)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捌仟柒佰叁拾叁万伍仟元
(5)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LED照明产品、LED背光源及LED显示屏、LED驱动
电源及控制系统、LED芯片封装及销售、LED技术开发与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照
明工程、城市亮化、景观工程的设计、安装、维护;生产和销售工艺品(圣诞礼
品、灯饰等)及五金制品(储物架等)、工艺家私、电线及其铜材等原辅材料、
电缆、PVC塑胶材料、奇彩灯、光电子元器件、电器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
后方可经营)。
三、协议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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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议签署、生效日期:2011年12月21日
2、协议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3、协议履行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到2016年12月31日止
4、协议主要内容:
勤上光电独家负责吉彩公司所取得的经新华通迅社授权的广东省内所有《新
华频媒》LED 显示屏系列产品生产和安装。具体产品品名及其规格型号等信息,
双方于签署本协议时以附件列明或依以后每个单体屏的订单进行确认。
吉彩公司获得其它地区授权的,应优先与勤上光电进行合作。
5、交易价格
吉彩公司计划向勤上光电采购总额为人民币 150,000 万元左右的 LED 显示
屏,期限五年,每年采购金额预计为 30,000 万元,具体数量和尺寸以当地政府
批准为准。
6、结算方式
吉彩公司在《新华频媒》LED屏体第一个单体屏下单前支付勤上光电单个屏
体总造价金额的10%作为定金,屏体点亮后两个月内再次支付总造价的20%,剩余
款项以后每两个月按单个屏体总金额的15%支付乙方。
第一个显示屏以后所有屏体都不用缴纳定金,结算方式为显示屏点亮后两个
月内支付勤上光电屏体造价的20%,剩余款项以后每两个月按单个屏体总金额的
15%支付给勤上光电,结算时间为结算月当月的30日(2月份为28日)。
7、违约责任
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当事人均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一方如有违
反本协议的约定,违约方应在守约方发出表明违约的书面通知后五日内对该等违
约进行补救。
如果吉彩公司在协议约定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未能支付勤上光电约定的结算
款项,勤上光电有权收回其所投入的显示屏及附属资产,并获得相应的广告运营
权,吉彩方面给予充分配合。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吉彩公司签署的《协议书》,协议计划采购总额150,000万元,每
年采购金额预计30,000万元,每年预计采购金额占公司2010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的54.32%。上述协议的切实履行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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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该协议系公司日常性经营行为,对公司主营业务的独立性不产生重大影
响。
3、本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
五、协议审议程序及履约能力分析
1、本协议系公司日常性经营行为,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2、协议双方履约能力分析
(1)吉彩公司
“新华频媒”是新华社根据国务院要求,为适应国内外形势发展需要在新媒
体领域实施的具有战略意义的重点项目,其中的“新华频媒显示屏项目”是新华
社利用先进的互联网和数字传输技术,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市重要
公共场所安装显示终端,形成一个覆盖全国、延伸到国外的庞大资讯传播平台,
它以多媒体形式全方位展示新华社新闻信息,承担向全国宣传地方、向世界介绍
中国,引导国内舆论、影响国际舆论的重任。吉彩公司于 2011 年 9 月 1 日获新
华社广东分社授权在广东地区实施“新华频媒显示屏项目”,计划用五年时间完
成对广东省范围内的广州、深圳及其他地级市区的户外大型 LED 信息传播网络资
源整合,实现全省一张网。吉彩公司同时同步成为新华社新华频媒广告信息发布
广东省代理,可在符合新华社规定的范围内,在屏幕制作、客服及服务工作中使
用“新华频媒”路标、标志(包括文字、图片、图像)等相关信息进行推广宣传
活动,授权期限为 2011 年 9 月 1 日至 2026 年 7 月 30 日。
此外,吉彩公司亦经新华通讯社广告中心和中国广告联合总公司联合授权为
新华通讯社广告中心和中国广告联合总公司《新华每日电讯》《经济参考报》《中
国名牌》《半月谈》《参考消息.北京参考》广告运作及明月行动、相聚里约等
大型活动的广东地区合作运营公司,授权期限为 2011 年 9 月 1 日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新华频媒 LED 显示屏项目”是新华通讯社经
国家批准在新媒体领域实施的具有战略意义的大型重点项目,吉彩公司已经获得
广东地区实施该项目的相关授权,具有实施该项目的权利和资质,能保证本次协
议的实施。
(2)勤上光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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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国半导体照明技术标准工作组成员,广东省
LED 产业联盟主席单位,公司已于 2011 年 11 月 2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半导体照明产品和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专注于配光、散
热、驱动、控制等应用领域关键技术的研究、创新与突破,建立了完善的 LED 照
明产品体系。公司的综合解决方案涉及道路照明、交通照明、景观照明、LED 显
示屏、商用及民用室内照明、以及专业及特种照明等众多领域,形成了较为完整
的方案体系。公司在天安门广场上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 60 周年国庆庆典活动
安装的巨型 LED 显示屏被天安门管委会授予“突出贡献奖”,并为国家大剧院提
供显示屏解决方案,在显示屏应用领域拥有丰富的项目经验。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具备了履行本协议的能力。
六、专项意见
1、保荐机构专项意见
本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了公司与吉彩公司签署的《协议
书》、公司和吉彩公司的基本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及吉彩公司的履约能力的
说明、相关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等。经核查,国信证券认为:
(1)勤上光电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半导体照明产品和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专注于配光、散
热、驱动、控制等应用领域关键技术的研究、创新与突破,建立了完善的 LED 照
明产品体系。公司的综合解决方案涉及道路照明、交通照明、景观照明、LED 显
示屏、商用及民用室内照明、以及专业及特种照明等众多领域,形成了较为完整
的方案体系。公司在天安门广场上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 60 周年国庆庆典活动
安装的巨型 LED 显示屏被天安门管委会授予“突出贡献奖”,并为国家大剧院提供
显示屏解决方案,在显示屏应用领域拥有丰富的项目经验。
随着公司稳步发展,技术的进步和管理水平的逐步提高,公司有足够的能力
满足该协议实施的要求。
(2)吉彩公司
吉彩公司创建于 2009 年 1 月,经营范围为文化交流活动策划,经营演出及
经纪业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吉彩公司于 2011 年 9 月 1 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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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新华社广东分社新闻信息中心授权为新华社新华频媒广告信息发布广东省代
理,并获授权在符合新华社规定的范围内,在屏幕制作、客服及服务工作中使用
“新华频媒”路标、标志(包括文字、图片、图像)等相关信息进行推广宣传活
动,授权期限为 2011 年 9 月 1 日至 2026 年 7 月 30 日。同时,吉彩公司于 2011
年 9 月 1 日获得新华通讯社广告中心和中国广告联合总公司联合授权为新华通讯
社广告中心和中国广告联合总公司《新华每日电讯》《经济参考报》《中国名牌》
《半月谈》《参考消息.北京参考》广告运作及明月行动、相聚里约等大型活动的
广东地区合作运营公司,授权期限为 2011 年 9 月 1 日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
吉彩公司已获取新华社广东分社新闻中心、新华通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