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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37 深市 赞宇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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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宇科技: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50万吨日化产品项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01

赞宇科技: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50万吨日化产品项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3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50万吨日化产品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项目涉及的投资协议由双方按照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商定,并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正式签署。投资协议涉及的项目具体实施尚需取得相关有权部门的审核批准,协议能否按照约定的内容按期执行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后续工作的实施与开展,尚需协议各方进一步落实和推进。

    2、本项目投资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投产周期、项目产值、税收贡献等数值均为预估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承诺。本项目实施可能会受相关政策法规、宏观经济、市场供给、行业竞争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与经营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赞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赞宇”)现拥有 6 万吨/年磺化生产线装置和 10 万吨/年液体洗涤用品生产线装置。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为满足华东地区洗涤用品市场需求,并充分利用园区现有资源和发挥产业链的协同效应,江苏赞宇拟进
行项目扩建。2022 年 11 月 30 日,江苏赞宇以人民币 197,366,236.54 元竞拍取得
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进行的关于江苏海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镇江新区金港大道 168 号的工业房地产、构筑物、建筑物等附属设施以及机器设备、办公设备、一项注册商标等破产财产(其中包含江苏赞宇委托合并拍卖的资产合计 61,450,886.54 元)。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
公司投资建设年产 50 万吨日化产品项目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江苏赞宇与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镇江新区签署《赞宇年产 50 万吨日化产品项目
投资协议书》,江苏赞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在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赞宇年产 50 万吨日化产品项目,项目计划建设年产 10 万吨绿色表面活性剂、年产40 万吨液体洗涤用品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约 10.6 亿元,其中包含上述法拍投入约 1.97 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宜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投资概况

    (一)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江苏赞宇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0 万元

    3、法定代表人:王家俊

    4、注册地址:镇江新区金港大道 168 号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限《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准范围)、表面活性剂(AES、LAS 及 MES)、轻纺产品、化工产品、洗涤用品的生产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普通货物仓储;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禁止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化妆品生产;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纸制品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赞宇年产 50 万吨日化产品项目

    2、投资方:江苏赞宇科技有限公司

    3、项目主要内容:项目计划建设年产 10 万吨绿色表面活性剂、年产 40 万
吨液体洗涤用品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

    4、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 10.6 亿元,固定资产投资 8 亿元,含法拍投入。

    5、投资进度:项目预计于 2023 年 12 月开工建设,最迟不晚于 2027 年 12
月整体竣工验收完毕。

    6、达产期限:预计最迟于 2028 年 12 月,年产量达到 50 万吨,年应税销售
额不低于 15 亿元,亩均税收不低于 30 万元/亩。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协议对方为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协议书主要内容

    甲方: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江苏赞宇科技有限公司

    (一)项目公司

    本项目由乙方即江苏赞宇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运营,不设立新的投资主体。
    (二)项目用地

    乙方通过司法竞拍的方式取得原江苏海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权属地块,该地块位于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镇澄路以东,新竹河以西,金港大道以北,地块面积约 187 亩,总建筑面积约 27230 平米(具体位置与实际面积以《不动产权证书》载明为准)。

    (三)基础设施配套服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市政公用性配套(包括道路、排雨、排污、供水、单回供电、场地平整)与市场服务性配套(包括通信、燃气、供汽、多回供电)等基础设施配套服务,具体按照《镇江新区产业项目基础设施配套标准与管理服务办法》(镇新办发[2021]77 号)执行。乙方应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缴纳新增部分的基础设施配套费。

    (四)环保与规划

    1、乙方承诺本协议项目的建筑布局(厂房设计)等需提前经甲方有关部门审核,并须遵循宗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城市规划及土地利用的相关要求。
    2、 乙方负责建设本协议项下宗地内的道路及绿化等工程,并符合镇江新区
相关规划要求。


    3、乙方投资的项目在设计、建设、生产等全过程都应符合规划、环保、消防、安全、能耗等行业规范要求。

    四、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随着国家经济增长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于洗涤用品的需求也在不断的升级,华东地区作为我国经济发达的区域,消费需求旺盛,洗涤用品消耗量较大,据中国洗协统计,华东地区洗涤用品市场总量约占全国的 30%。根据公司市场销售情况,华东区域产能仍显不足。本次江苏赞宇项目的扩建,可充分发挥项目所在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现有资源和产业链的协同效应,显著改善公司在华东区域产能不足的现象,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巩固并扩大公司在华东区域的市场份额。

    2、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项目建设后可充分发挥公司专业从事表面活性剂产销优势,巩固并扩大表面活性剂在华东区域的市场份额,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本次项目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项目预期效益良好,对提升公司在华东巿场的综合竞争力、拓展洗护用品代加工业务意义重大。本项目短期内不会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本次投资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投资风险

    1、本项目投资协议的具体签署及实施事宜尚需取得相关有权部门的审核批准,协议能否按照约定的内容按期执行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后续工作的实施与开展,尚需协议各方进一步落实和推进。

    2、本项目实施可能会受相关政策法规、宏观经济、市场供给、行业竞争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与经营风险。本项目实施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持续跟进投资进展情况,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六届八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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