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修订对照表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做出如下修订: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修订内容如下:
本次修订前 本次修订后
第十二条(本条新增) 公司根据中国
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
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
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 条第(一)项至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条第(一)项至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 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 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 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经
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 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 决议。
事会会议决议。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 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 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
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 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 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
6 个月时间限制。 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 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 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 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 券。
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
带责任。 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
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
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
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
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划; 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方案、决算方案; 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作出决议; 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
所作出决议; 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的
担保事项; 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 30%的事项; 资产 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事项; 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股计划;
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 (十六)审议以下重大出售、收购资
的其他事项。 产、对外投资等交易事项(公司受赠现
除上述权限外,公司股东大会还应对 金资产除外):
以下重大事项进行审批: 1、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 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 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 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 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 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 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
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 5、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
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 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
6、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
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十七)审议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法人
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
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
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
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 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 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
担保; 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
提供的任何担保; 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 (三)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
象提供的担保;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的担保;
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象提供的担保;
提供的担保。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提供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