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确认意见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流通股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河南正商企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正商发展”)将直接持有公司30,280,000股股份,占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的7.17%;将通过杭州永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永银投资”)间接控制公司7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58%,合计将控制公司100,28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75%,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由方银军先生变更为张惠琪女士;
3、本次股份转让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
4、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交易事项的进展,督促相关股东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文件;
5、本次权益变动能否按照《股份转让协议》及《杭州永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约定实施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份转让概述
公司于2018年7月23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方银军通知,其与正商发展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向正商发展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9,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正商发展也与公司股东陆伟娟、洪树鹏、邹欢金、高慧、许荣年、朱增选、黄亚茹、任国晓、胡剑品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受让
4,9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2,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0%)、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2,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1,1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1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洪树鹏为公司董事,邹欢金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许荣年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任国晓为公司副总经理、董秘,胡剑品为公司总工,黄亚茹为公司监事会主席,陆伟娟、高慧、朱增选均不在公司任职。本次股份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2元/股,正商发展需支付的股份转让总对价为人民币36,336万元。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正商发展合计直接持有公司30,2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7%。
同日,方银军、许荣年、邹欢金、任国晓和周黎与正商发展及其关联方河南嵩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嵩景”)签署了《合伙协议》。正商发展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3,500万元入伙永银投资,河南嵩景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100万元入伙永银投资,正商发展和河南嵩景合计持有永银投资51.43%的财产份额。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正商发展将直接持有公司30,28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17%;正商发展将通过永银投资间接控制公司7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58%,合计将控制公司100,28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75%。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方银军先生变更为张惠琪女士。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1、转让方基本情况
(1)方银军
方银军,男,中国国籍,1963年5月3日生,身份证号:330102196305030***,住所: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135号11幢603室。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2)陆伟娟
陆伟娟,女,中国国籍,1957年1月12日,身份证号:330102195701120***,住所:杭州下城区凤栖花园12-1-1001。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3)洪树鹏
洪树鹏,男,中国国籍,1948年1月18日,身份证号:330106194801180***,
居留权。
(4)邹欢金
邹欢金,男,中国国籍,1970年7月31日,身份证号:330222197007319***,住所:杭州市余杭区良诸文化村柳映坊89幢1单元301室。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5)高慧
高慧,女,中国国籍,1968年6月23日,身份证号:330211196806233***,住所:杭州市西湖区山水人家诗家谷9幢1002室。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6)许荣年
许荣年,男,中国国籍,1963年9月29日,身份证号:330102196309290***,住所:杭州市西湖区混堂巷2之5号4幢301室。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7)朱增选
朱增选,男,中国国籍,1962年5月10日,身份证号:330105196205102***,住所:杭州市拱墅区小河路德信臻园5幢1302。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8)黄亚茹
黄亚茹,女,中国国籍,1963年4月16日,身份证号:330102196304160***,住所: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路515号1单元102室。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9)任国晓
任国晓,女,中国国籍,1965年8月11日,身份证号:330104196508110***,住所:杭州市江干区采荷洁莲新村11幢1单元402室。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10)胡剑品
胡剑品,男,中国国籍,1966年3月9日,身份证号:330106196603090***,住所:杭州市江干区10号大街海天城27-3-1401。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公司名称:河南正商企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077843516M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可飞
成立日期:2013年09月12日
营业期限:长期
住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港湾路1号正商总部101室
经营范围:对城市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的投资;对金融、商业、服务业、旅游业、文化产业、酒店业、农业的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贸易服务;房屋租赁。
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http://shixin.court.gov.cn/)等公示信息核实,知悉正商发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正商发展的控股股东是北京祥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90%,实际控制人为张惠琪,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张惠琪 黄永生
98% 2%
张惠琪 张敬国 北京祥诚投资有限公司
9% 1% 90%
河南正商企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2018年7月23日,公司股东方银军、陆伟娟、洪树鹏、邹欢金、高慧、许荣年、朱增选、黄亚茹、任国晓、胡剑品(以下简称“出让方”)与正商发展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股份转让的数量、比例及股份转让对价
转让交易总金额为36,336万元,交易明细如下:
转让股份数占公 转让对价 转让单价
出让方 转让股份数(股)
司总股本比例 (万元) (元/股)
方银军 9,500,000 2.25% 11,400 12.0
陆伟娟 5,500,000 1.30% 6,600 12.0
洪树鹏 4,920,000 1.17% 5,904 12.0
邹欢金 2,550,000 0.60% 3,060 12.0
高慧 2,500,000 0.59% 3,000 12.0
许荣年 2,250,000 0.53% 2,700 12.0
朱增选 1,500,000 0.36% 1,800 12.0
黄亚茹 1,130,000 0.27% 1,356 12.0
任国晓 250,000 0.06% 300 12.0
胡剑品 180,000 0.04% 216 12.0
合计 30,280,000 7.17% 36,336 12.0
2、股份转让的支付方式
正商发展按照以下方式以人民币现金方式支付股份转让对价:
(1)《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向出让方支付股份转让对价的20%;
(2)不迟于本次交易取得深交所关于股份转让的合规性确认意见之日起5
个工作日期满,向出让方支付股份转让对价的30%;
(3)不迟于出让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递交(包括本次股份转让过户所需的全部材料)股份转让的变更登记申请材料之日,累计向出让方支付转让对价达到80%;
(4)不迟于正商发展受让的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期满,累计向出让方支付全部转让对价。
3、股份的交割
(1)除另有约定以外,于《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或正商发展及相关方就股份转让的信息披露获得深交所认可(以较晚者为准)后5个工作日内,须向深交所申请股份转让合规性确认,并依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提供相应的文件资料;
份转让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后支付的30%股份转让对价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依法向中国证券登记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