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6 证券简称:金安国纪 公告编号:2022-030
金 安 国 纪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6 月 28 日(星期二)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上海市松江工业区宝胜路 33 号);
(三)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28 日,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2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韩涛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7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501,347,16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8.8664%。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97,923,80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8.3961%;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423,36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4702%。
(二)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1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423,46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4703%。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徐莹、郦苗苗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01,239,504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9785%;反对 73,76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147%;弃权 33,9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6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315,8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8552%;反对 73,76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545%;弃权 33,9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902%。
(二)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01,239,504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9785%;反对 73,76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147%;弃权 33,9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6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315,8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8552%;反对 73,76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545%;弃权 33,9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902%。
(三)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01,239,504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9785%;反对 73,76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147%;弃权 33,9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6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315,8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8552%;反对 73,76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545%;弃权 33,9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902%。
(四)审议通过了《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501,239,504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9785%;反对 73,76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147%;弃权 33,9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6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315,8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8552%;反对 73,76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545%;弃权 33,9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902%。
(五)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501,273,404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9853%;反对 73,76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14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349,7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455%;反对 73,76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54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01,241,904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9790%;反对 71,36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142%;弃权 33,9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6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318,2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9253%;反对 71,36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844%;弃权 33,9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9902%。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01,273,404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9853%;反对 71,36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142%;弃权 2,4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349,7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455%;反对 71,36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844%;弃权 2,4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01%。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8,029,304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3382%;反对 3,317,86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661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5,6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846%;反对 3,317,86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915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8,041,304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3406%;反对 3,305,86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659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17,6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351%;反对 3,305,86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64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01,216,804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9740%;反对 127,96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255%;弃权 2,4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293,1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1922%;反对 127,96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377%;弃权 2,4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01%。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00,381,804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8074%;反对 962,96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1921%;弃权 2,4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458,1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8016%;反对 962,96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1283%;弃权 2,4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01%。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00,384,204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8079%;反对 962,96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192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460,5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8717%;反对 962,96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128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变更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01,273,404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