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35 证券简称:安洁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7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洁科技”)于近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2023)最高法民申 1695 号】,主要事项为练厚桂与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将案件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有关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 2020 年 5 月公司向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
练厚桂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赣 09 民初 100 号】。2020 年 12 月公
司因不服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赣 09 民初 100号】,公司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2021 年 7 月公司收到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公司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1)赣民终 164 号】,裁定如下:1、撤销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赣 09 民初 100 号民事判决;2、本案发回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2022 年 7 月,公司收到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公司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1)赣 09 民初 110 号】。公司因不服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赣 09 民初 110号】,为保护公司利益,公司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2022 年 9 月公司收到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2)赣民终 869号】。2023 年 3 月,公司收到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2)赣民终 869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关于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及财产保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暨提交上诉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9)、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9)、《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二、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因不服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赣民终 869 号】民事判决,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2023 年 9 月,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近日,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2023)最高法民申 1695 号】,最高人民法院已立案审查。
公司提出再审请求如下:
1、撤销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赣民终 869 号民事判决及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赣 09 民初 110 号民事判决;
2、改判支持安洁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3、改判驳回练厚桂的全部反诉请求;
4、判令练厚桂承担本案一审、二审受理费。
三、是否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再审刚获受理,尚处于再审审查阶段,最终审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故公司目前无法对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判断,目前无法准确判断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根据再审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1、《再审申请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2023)最高法民申 1695
号】。
特此公告!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