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635 证券简称:安洁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7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洁科技”)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本次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 683,244,203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 元(含税),公司本次现金分红共计 136,648,840.60 元。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2、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
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3、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后的两个月。
5、本次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 683,244,203 股,公司本次现金分红共计136,648,840.60 元。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83,244,203股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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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5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5
月 1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5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证券账号 股东名称
1 01*****677 王春生
2 01*****301 吕莉
3 01*****040 练厚桂
4 00*****850 林磊
5 01*****730 贾志江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5 月 5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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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月 1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孙武路 2011 号
咨询联系人:马玉燕
咨询电话:0512-66316043
传真电话:0512-66596419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