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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洁科技: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17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35      证券简称:安洁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9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洁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情况披露如下: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7,493,479.18元,公司2018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13,156,914.0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1,315,691.41元,加上母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941,098,373.63元,减去母公司2017年度实施的对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73,795,183.10元,2018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149,144,413.20元,2018年度母公司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净利润为281,841,222.67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分红政策的规定,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如下分配预案: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如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分配。上述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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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二、本次提议的公司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项目建设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下提出,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七条上市公司以现金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自2018年11月16日至2018年12月5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150,200股,于2019年3月8日办理完毕上述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回购公司股份支付总金额为39,999,116.18元(含交易费用),纳入公司2018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慎重、全面地考虑了行业当前的发展趋势,结合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充分考虑公司计划大量资金投入生产经营和对外投资等事项,因此将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用于公司业务发展。董事会认为,此方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以及战略目标的实现,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匹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对公司2018年度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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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预案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盈利状况良好,为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快速成长的经营成果,回报股东,并保持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一贯性和延续性。董事会提议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为: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如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分配。上述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经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六、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知悉本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

    七、备查文件

  1、《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苏州安洁科技股份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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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