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5 证券简称:安洁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4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13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春生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16日(星期三)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5日—2018年5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以下简称“深交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9日
5、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福锦路8号公司207会议室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95,219,73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2.5185%。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284,0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67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388,890,4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677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6,329,3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41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95,210,83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77%;反对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1%;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7,275,17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8%;反对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0%;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95,210,83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77%;反对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1%;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7,275,17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8%;反对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0%;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95,210,83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77%;反对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1%;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7,275,17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8%;反对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0%;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95,210,83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77%;反对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1%;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7,275,17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8%;反对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0%;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95,210,83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77%;反对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1%;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7,275,17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8%;反对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0%;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395,210,83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77%;反对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1%;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7,275,17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8%;反对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0%;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395,210,83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77%;反对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1%;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7,275,17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8%;反对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0%;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95,210,23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76%;反对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2%;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7,274,57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96%;反对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2%;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
(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联股东吴桂冠先生回避了此项表决。
表决结果:359,230,48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75%;反对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3%;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7,275,17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8%;反对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0%;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关联股东吴桂冠先生回避了此项表决。
表决结果:359,230,48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75%;反对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3%;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7,275,17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8%;反对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0%;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2017年度未完
成业绩承诺对应股份的议案》
关联股东吴桂冠先生回避了此项表决。
表决结果:359,221,18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49%;反对1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49%;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7,265,87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02%;反对1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6%;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395,210,83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77%;反对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1%;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7,275,17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