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35 证券简称:安洁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3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17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1,480,069.92元,公司2017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21,939,685.8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2,193,968.59元,加上母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768,005,168.15元,减去母公司2016年度实施的对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116,545,503.80元,2017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941,205,381.60元。
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结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政策的规定,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如下分配预案:
一、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7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按目前总股本752,233,872股计算,共计派发75,223,387.20元。 二、本次提议的公司2017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提议的公司2017年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上市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
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上市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结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及发展战略等因素提出来的,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告
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三、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慎重、全面地考虑了行业当前的发展趋势,
结合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充分考虑公司计划大量资金投入生产经营和对外投资等事项,因此将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用于公司业务发展。董事会认为,此方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以及战略目标的实现,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匹配。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对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盈利状况良好,为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快速成长的经营成果,回报股东,并保持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一贯性和延续性。董事会提议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为: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上述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经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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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确定性。
六、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知悉本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
七、备查文件
1、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苏州安洁科技股份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