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予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35 证券简称:安洁科技 公告编号:2017-053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授予
数量和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洁科技”) 2016年年
度股东大会于 2017年4月1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及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2017年5月22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授予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18.27元/股调整为 11.98 元/股,授予总股数由220万股调整315.15万股,其中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285.15万股,调整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30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由 115人调整为109人。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年2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
等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17年4月5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17年4月13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
及相关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授予日后为符 授予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公告
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全部事宜等。同时,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7年5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二、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和激励对象授予名单的调整说明
(一)授予价格、授予数量调整说明
公司于 2017年 4月 13 日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
公司现有总股本388,848,3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
转增194,424,17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583,272,519股。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P=(P0-V)/(1+n)其中:P为
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 额;n 为每股
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比率。因此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为 P=
(18.27–0.3)/(1+0.5)=11.98 元/股。
2、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 Q=Q0×(1+n) 其中:Q 为调整
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的比率。
根据上述规定,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如下调整: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总股数=220×(1+0.5)=330 万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200×(1+0.5)=300 万股;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20×(1+0.5)=30 万股。
(二)激励对象授予名单的调整说明
原激励对象竺耿伟、陆犇、陈默、许为雪、过扬、周丽敏因离职或个人原因 授予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公告
自愿放弃参与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并放弃获授相应的限制性股票,
共计14.85万股,调整完成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15人调整
为 109 人,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00 万股调整为
285.15万股。
调整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数量(万 约占本次授予 约占公司股本
姓名 职务 份) 限制性股票总 总额的比例
数的比例(%) (%)
林磊 董事、执行总经理 31.50 10.00 0.05
贾志江 董事、副总经理 15.75 5.00 0.03
蒋瑞翔 财务总监 7.50 2.38 0.01
马玉燕 董事、董事会秘书 13.50 4.28 0.02
顾奇峰 董事 14.40 4.57 0.03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02.50 64.25 0.35
预留部分 30.00 9.52 0.05
合计 315.15 100.00 0.54
三、本次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名单、授予数量和授
予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
价格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为审查公司激励对象相关情况是否符合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监事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再次确认,监事会认为:
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激励
授予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公告
对象竺耿伟、陆犇、陈默、许为雪、过扬、周丽敏因离职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公司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并放弃获授相应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85万股。根据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公司将取消以上人员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及授予限制性股票,并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和授予数量。以上调整符合《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此次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安洁科技本次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二)安洁科技本次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本次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三)安洁科技就本次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股份登记手续。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