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5 证券简称:安洁科技 公告编号:2017-054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洁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5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首次授予 109 名激励对象285.15万股限制性股票,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17年5月22日,授予价格为11.98元/股。现将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关于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计划”)已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主要内容如下:
1、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及种类: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安洁科技A股普通股股票。
2、限制性股票的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0万股,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日公司股本总数38,885.3146万股的0.57%。其
中首次授予2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告日公司股本总数38,885.3146
万股的0.51%,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90.91%。预留20万股,占本激励
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告日公司股本总数38,885.3146万股的0.05%,占本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总量的9.09%。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115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公司(含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具体分配如下:
获授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 占目前公司总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股票总数的比 股本的比例
股) 例(%) (%)
1 林磊 董事、执行总经理 21.00 9.55 0.05
2 贾志江 董事、副总经理 10.50 4.77 0.03
3 蒋瑞翔 财务总监 5.00 2.27 0.01
4 马玉燕 董事、董事会秘书 9.00 4.09 0.02
5 顾奇峰 董事 9.60 4.36 0.02
公司(含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
6 技术(业务)人员 144.90 65.86 0.37
7 预留股份 20.00 9.09 0.05
合计 220.00 100.00 0.57
4、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 之日起算,且授予完成日和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限售。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如下表 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数量
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占获授限制性
股票数量比例
第一次解除限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 30%
售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次解除限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 30%
售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次解除限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 40%
售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限制性股票自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可在
解除限售期内按一定的解除限售比例分批逐年解除限售,以是否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的条件。具体时间安排及解除限售比例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数量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占预留限制性
股票数量比例
第一次解除限 自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售期 日起至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 50%
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次解除限 自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售期 日起至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 50%
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若根据本计划不能解除限售,则由公司回购注销。
5、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根据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1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
股 36.54 元的50%,为每股18.27元。本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18.27
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18.27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
定向增发的限制性股票。
6、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17-2019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
年 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指标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5年为基准年,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低于50%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 以2015年为基准年,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低于165%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和 以2015年为基准年,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低于205%
注:业绩考核指标中的“净利润增长率”指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且扣除股权支付对净利润的影响后,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考核等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标准系数 1.00 1.00 0.80 0.0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未能解除限售的当期拟解除限售份额,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年2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
等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17年4月5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17年4月13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
及相关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授予日后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全部事宜等。同时,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7年5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1、授予价格、授予数量调整说明
公司于 2017年 4月 13 日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
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