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35 证券简称:安洁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3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46人;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为59.82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538%;3、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看。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洁科技”)于2016年5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关联董事林磊、贾志江、顾奇峰、马玉燕回避表决。公司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满足《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计划”)规定的相关解锁条件,同意公司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相关解锁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46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9.82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538%。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201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及相关议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公告
1、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及种类:本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来源为安洁科技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激励对象: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为49人,上述激励对象均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
约占首次授予 约占公司股本
获授数量(万
序号 姓名 职务 限制性股票总 总额的比例
份) 数的比例(%) (%)
1 林磊 董事、执行总经理 24.00 23.30 0.13
2 贾志江 董事、副总经理 8.00 7.77 0.04
3 蒋瑞翔 财务总监 7.00 6.80 0.04
4 马玉燕 董事、董事会秘书 6.50 6.31 0.04
5 顾奇峰 董事 6.50 6.31 0.04
其他44名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6 51.00 49.51 0.28
激励对象 (业务)人员
49名激励
合计 - 103.00 100.00 0.57
对象
3、锁定期和解锁期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本计划首次授予日起计算,激励对象应在授予日的12个月后的36个月内分三期解锁,以是否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为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进行解锁的条件。具体时间安排及解锁比例如下表所示:
解锁数量占限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制性股票比例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
第一次解锁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
第二次解锁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
第三次解锁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可在解锁期内按一定的解锁比例分批逐年解锁,以是否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为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进行解锁的条件。具体时间安排及解锁比例如下表所示:
解锁数量占限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制性股票比例
自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次解锁 50%
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公告
自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次解锁 50%
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锁定期内不享有进行转让或用于担保、质押或偿还债务等处置权。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的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锁时向激励对象支付;若根据本计划不能解锁,则由公司在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代为收取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锁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若根据本计划不能解锁,则由公司回购注销。
4、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1)锁定期考核指标
公司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2)公司业绩指标
本计划在2014-2016年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锁条件。
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业绩考核指标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锁期 201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3%,
以2013年为基准年,201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低于25%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锁期和预留 2015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3%,
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锁期 以2013年为基准年,201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低于72%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锁期和预留 2016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3%,
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锁期 以2013年为基准年,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低于105%
业绩考核指标中的“净利润增长率”指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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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计算依据;股权激励计划的成本应计入公司相关成本或费用,并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若公司发生再融资行为,则融资当年及下一年以扣除融资数量后的净资产为计算依据。
(3)个人考核条件
根据本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目前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共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及合格的激励对象即通过考核,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激励对象即未通过考核。未通过考核的激励对象,其当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
5、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公司董事会以2014年5月5日为授予日向49人授予10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18.79元/股,该部分股票于2014年5月15日上市。
6、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情况:公司董事会以2015年9月25日为授予日向1人授予22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9.15元/股,该部分股票于2015年10月15日上市。
7、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201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一期解锁条件及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激励对象获授的未达到第一期解锁条件的79.76万股限制性股票及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张荣晋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万股、金正日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万股、史运龙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0.6万股(合计6.6万股)限制性股票,共计86.36万股进行回购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