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棒杰股份”或“公司”)与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新能”)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双方就合作事项达成的意向性约定,具体的合作事宜将以另行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的顺利实施将有助于拓宽公司光伏业务的销售渠道,进一步推动公司战略发展,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预计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3、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签订情况
2023 年 3 月 10 日,公司与海泰新能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鉴于双
方在光伏领域差异化布局和竞争力,为实现产业链一体化和供应链的长期安全稳定,双方将建立核心战略合作关系,发挥各自专业领域的人才、技术、资本、渠道等优势,促进资源共享,共建全球稳定的光伏产销业务合作体系。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双方未来签订具体合作协议的基础,所涉及的具体合作需另行签订具体协议,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协议签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介绍
1、公司名称: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玉田县玉泰工业区
3、注册资本:30,947.62 万元
4、法定代表人:王永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00787033876G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货物进出口;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关联关系:海泰新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海泰新能成立于 2006 年 4 月,是一家以晶硅太阳能光伏组件的研发、生产、
加工和销售为核心以及太阳能光伏电站开发、建设、运营为一体的新能源企业。
海泰新能于 2022 年 8 月在北交所上市,股票简称“海泰新能”,代码 835985。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订主体
合作方: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原则
基于双方良好的信任,出于长远发展战略考虑,经过深入沟通、交流,在平等自愿前提下,双方就光伏产业合作建立战略关系。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遵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产业、行业政策,在自愿、平等、双赢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本框架协议并开展合作。
(三)合作内容
1、国内供应链合作
基于棒杰股份正在投建高效光伏电池片产能,具有电池片长期销售需求,海泰新能作为领先的组件制造企业具有长期电池片采购需求。同时双方均为生产型
企业,具有长期稳定合作基础。
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3 年内,海泰新能将向棒杰股份累计采购不低于 9GW 光伏电池片,同等条件下,海泰新能优先向棒杰股份采购电池片;棒杰股份优先向海泰新能供应电池片,双方互为战略伙伴关系。
2、海外供应链合作
双方共同布局海外光伏产业链,合作开展硅片、电池片、组件的生产和销售业务。
3、投资合作
为进一步强化战略合作关系,同时相互分享企业成长收益,双方拟通过相互参股、合资建厂等股权合作方式进行投资合作。具体投资金额和股权比例待双方另行签订投资协议予以明确。
4、建立健全战略合作保障机制
为积极落实本框架协议,棒杰股份与海泰新能成立由双方高管共同参与的联合工作组,务实高效的推进各项合作事宜。在保守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双方及时互通信息。双方高层定期互访,加强联系,沟通信息,确保战略合作的长期性、稳定性和有效性。
(四)附则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未尽事宜或具体合作项目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书面协议。
四、本次签订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海泰新能展开合作,通过发挥各自现有产业、技术、资本、渠道优势,通过战略联盟、供应链采购、投资合作等方式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共建全球稳定的光伏产销业务合作体系,打造安全可靠的供应链,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整体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本协议的顺利实施将有助于拓宽公司光伏业务的销售渠道,进一步推动公司战略发展,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预计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而对合作方产生依赖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公司与海泰新能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将以另行签订的具体合作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
序号 协议名称 合作对方 披露日期 履行情况
1 战略合作 江苏诺信农业集团 2023.3.11 履行中
框架协议 有限公司
(二)本协议签订前 3 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陶建伟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减少 9,18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陶建锋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减少 4,5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971%。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相关股份变动的通知。若未来拟实施相关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一)棒杰股份与海泰新能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