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6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江苏诺信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江苏诺信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信集团”)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双方就合作事项达成的意向性约定,具体的合作事宜将以另行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的顺利实施将有助于拓宽公司光伏业务的销售渠道,降低公司光伏业务的生产成本,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预计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3、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签订情况
2023 年 3 月 10 日,公司与诺信集团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签
订双方基于良好的信任,出于长远发展战略上的考虑,经过深入沟通、交流,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就光伏业务合作建立战略关系。
合作双方以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基础,对未来合作的具体事项进行磋商,所涉及的具体合作需另行签订相关正式协议,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协议签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介绍
1、公司名称:江苏诺信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沿江现代农业科技产业园管委会
3、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4、法定代表人:刘健荣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02MA2109QNX5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农业园艺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智能农业管理;农作物栽培服务;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园区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休闲观光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关联关系:诺信集团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订主体
合作方: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诺信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合作原则
基于双方良好的信任,出于长远发展战略考虑,经过深入沟通、交流,在平等自愿前提下,双方就光伏产业合作建立战略关系。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遵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产业、行业政策,在自愿、平等、双赢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本框架协议并开展合作。
(三)合作内容
1、扬州经开区 600MW 地面光伏电站一期 240MW 农光互补项目建设合作
诺信集团及其子公司开发建设的一期 240MW 农光互补项目中,光伏组件全部向公司子公司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棒杰新能源”)或其指定的主体采购。
该 600MW 后续电站建设项目,光伏组件继续向棒杰新能源或其指定的主体采购,并由双方共同投资开发。
2、一期 240MW 农光互补项目绿电消纳合作
诺信集团及其子公司开发建设的一期 240MW 农光互补项目建成运营后,所发绿电由公司在扬州经开区的光伏项目子公司全部消纳,按照同期绿电价格下浮不
低于 5%结算。具体执行价格根据电网时价相应浮动。
3、全国范围内风光电站开发及投资合作
双方在全国范围内,就风光电站开发、产业投资,利用各自优势,共同投资开发。
(四)附则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未尽事宜或具体合作项目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书面协议。
四、本次签订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充分利用当地优质的电力资源和政策优势,有助于拓宽公司光伏业务的销售渠道,降低公司光伏业务的生产成本,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预计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而对合作方产生依赖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公司与诺信集团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双方就合作事项达成的意向性约定,具体的合作事宜将以另行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
序号 协议名称 合作对方 披露日期 履行情况
1 战略合作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 2023.3.11 履行中
框架协议 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协议签订前 3 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陶建伟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减少 9,18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陶建锋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减少 4,5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971%。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相关股份变动的通知。若未来拟实施相关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一)棒杰股份与诺信集团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