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634 深市 棒杰股份


首页 公告 棒杰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棒杰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5

棒杰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6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品种:投资品种为一年以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存款类产品,但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涉及的证券投资中的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等产品。

  2、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3、投资额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5、实施方式: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6、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不得与投资产品发行主体存在关联关
系。

    二、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公司拟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存款类产品等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开展相关理财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严控投资风险。

  1、 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不得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2、 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选择合适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投资发生较大损失等异常情况出现的,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公司内部审计部应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周转资金需要。通过进行适度适时的低风险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四、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包括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该项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包括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提请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包括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包括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