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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34 深市 棒杰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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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杰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补充后)

公告日期:2018-10-26

全实施的风险;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存在因股权激励方案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或员工放弃参与持股计划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以不超过5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次回购预案已经公司2018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回购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
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5、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价格区间或定价原则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股价,公司本次回购A股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5元/股(含)。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回购前              回购后(预计)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90,816,897  41.39%    190,816,897    43.27%

无限售条件股份    270,185,678  58.61%    250,185,678    56.73%

      总股本      461,002,575    100%    441,002,575    100%

    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预计公司总股本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预计)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90,816,897  41.39%    210,816,897    45.73%

无限售条件股份    270,185,678  58.61%    250,185,678    54.27%

      总股本      461,002,575    100%    461,002,575    100%

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提议人未来六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本次回购预案的提议人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陶建伟,提议时间为2018年10月17日。经公司自查,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情况,提议人未来六个月内如有个人资金需求,将通过质押、质押延期购回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等办法予以解决。

    为推动公司转型升级进程,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未来六个月内筹划引进战略投资者,提议人将通过协议转让其股份的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提议人通过协议转让其股份引进战略投资者事项尚未签订相关协议,需要履行的审批程序、是否能够实施及实施完成的具体时间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起6个月。

    二、回购预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预案的情况

    本次回购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元/股(含),公司

    4、本次回购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5、本次回购存在因股权激励方案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或员工放弃参与持股计划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3、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