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632 深市 道明光学


首页 公告 道明光学: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说明公告

道明光学: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说明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6

道明光学: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说明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1-006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2020年度中期已分配利润人民币 81,197,881.7 元,公司2020年度
末期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2020年度末期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为:公司综合考虑公司2020年已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并考虑目前在建和改造项目以及公司2021年度部分研发项目拟投入产业化需投入大量自有资金等因素,为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创造更大的业绩回报股东。本次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在建和改造项目自有资金投入和未来新项目资金储备需求。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
过《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案主要内容为:以
624,599,09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3 元人民
币 ( 含 税 ) 共计 派 发 81,197,881.7 元 , 尚 余 未分 配 利 润
484,801,734.20 元,结转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实施完毕。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道明光学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69,199,084.99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 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10,687,080.0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493,448,429.66 元,扣除 2020 年派发的现金股利 99,935,854.40 元,(含 2020 年中期分配的现金股利81,197,881.7 元),截至 2020 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52,024,580.16 元。

  经综合考虑公司2020年中期利润分配情况,以及考虑目前在建和改造项目以及新项目投资建设自有资金需求等因素,为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末期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将用于公司在建和改造项目及新项目自有资金投入。

  二、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公司已于2020年中期实施半年度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3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81,197,881.7元人
民 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0 年 9 月 18 日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
券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 2020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0-070)。因公司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后决定2020年末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0年全年度(包含中期利润分配)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99%,全年度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之比高于1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形式累计分配的利润高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的有关规定。

  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道明科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的杭州企业研究院以及惠州道明华威科技有限公司在惠州实施的道明光学新型光电功能薄膜华南运营中心、浙江道明超导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石墨烯膜等在建和改造项目尚未完成,以及公司2021年度部分研发项目拟投入产业化预计仍需投入大量自有资金。公司做好资金储备需求,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也有利于长期回报投资者。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执行公司利润分配相关制度,与股东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 年-2020 年)》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4 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预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 2020 年中期利润分配情况、公司在建和改造项目自有资金需求等因素,为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 年-2020 年)》的有关规定,同意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中期利润分配情况,在建和改造项目以及未来新项目投资自有资金需求等因素,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回报而制定,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 年-2020 年)》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