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之首次回购公告
证券代码:002631 证券简称:德尔未来 公告编号:2024-80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之首次回购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6.18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6,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6.18 元/股测算,预计可
回购股数约 9,708,738 股,以截至 2024 年 10 月 11 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约占
1.40%;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12,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6.18 元/股测算,预
计可回购股数约 19,417,476 股,以截至 2024 年 10 月 11 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
约占 2.8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转换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施行。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77)。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的具体情况
关于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之首次回购公告
2024 年 10 月 15 日,公司第二次回购股份之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的数量为 6,250,40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以
截至 2024 年 10 月 14 日公司总股本 699,665,788 股为基础)的比例为 0.89%,最
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4.8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55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29,529,508.03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 6.18 元/股。公司首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目前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公司后续会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