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1 证券简称:德尔未来 公告编号:2022-41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姚红鹏先生、张立新先生、史旭东先生、吴惠芳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姚红鹏先生、张立新先生、史旭东先生、吴惠
芳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预计为 2022 年 7
月 25 日至 2023 年 1 月 24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21,025 股、369,000 股、113,375 股、178,500 股,分别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336%、0.0560%、0.0172%、0.0271%。
近日,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姚红鹏先生、张立新先生、史旭东先生、吴惠芳女士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 占公司总股 无限售流通股 有限售条件的
股东名称 职务 日持股股数 本比例 (股) 股数(股)
(股)
姚红鹏 董事、 884,100 0.13% 221,025 663,075
副总经理
张立新 董事、 1,476,000 0.22% 369,000 1,107,000
副总经理
史旭东 董事 453,500 0.07% 113,375 340,125
吴惠芳 财务总监 714,000 0.11% 178,500 535,50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姚红鹏先生本次减持计划
1、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 221,025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0336%;
2、股份来源:股权激励方式取得的股份;
3、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预计为 2022
年 7 月 25 日至 2023 年 1 月 24 日。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将停
止减持股份;减持期间如遇公司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6、减持价格:按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张立新先生本次减持计划
1、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 369,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0560%;
2、股份来源:股权激励方式取得的股份;
3、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预计为 2022
年 7 月 25 日至 2023 年 1 月 24 日。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将停
止减持股份;减持期间如遇公司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6、减持价格:按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史旭东先生本次减持计划
1、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 113,375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0172%;
2、股份来源:股权激励方式取得的股份;
3、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预计为 2022
年 7 月 25 日至 2023 年 1 月 24 日。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将停
止减持股份;减持期间如遇公司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6、减持价格:按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四)吴惠芳女士本次减持计划
1、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 178,5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0271%;
2、股份来源:股权激励方式取得的股份;
3、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预计为 2022
年 7 月 25 日至 2023 年 1 月 24 日。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将停
止减持股份;减持期间如遇公司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6、减持价格:按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上述四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正常履行中,未出现违反承诺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四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自身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减持。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四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姚红鹏先生、张立新先生、史旭东先生、吴惠芳女士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