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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尔未来: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03

德尔未来: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31          证券简称:德尔未来          公告编号:2020-07
债券代码:128063          证券简称:未来转债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鉴于激励对象王永恒、李博、张义群、周旭等 16 人已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故将其所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 694,9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 603,900 股,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91,000 股),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4.77 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4.38 元/股,本次注销股份占注销前总股本比例为0.1039%。

  2、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3、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2020 年 3 月 18 日提供
的股本数据,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售条件流通股从 16,832,179 股减至16,137,279 股。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王永恒、李博、金振林、赵国栋已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回购注销上述 4 人合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68,0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77元/股,该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张义群、周旭、蔡杰等 12 人已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回购注销上述 12 人合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526,900 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435,900 股,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 91,000 股;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4.77 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4.38 元/股,该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18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2、2018 年 4 月 17 日至 2018 年 4 月 27 日期间,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18 年 5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4、2018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5、2018 年 6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
公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8 年 6 月 11 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为 2018 年 6 月 26 日。

  6、2018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李万秋、吴其忠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 135,0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确定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7、2018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李万秋、吴其忠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 135,000 股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并于 2018 年 12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8、2019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王永恒、李博、金振林、赵国栋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 168,0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确定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9、2019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同意确定以 2019 年 4 月 30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41 名激励对象授
予 132.3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44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确定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10、2019 年 5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
公告》,回购注销完成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李万秋、吴其忠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 135,000 股限制性股票。

  11、2019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王永恒、李博、金振林、赵国栋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 168,000 股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并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12、2019 年 5 月 7 日至 2019 年 5 月 17 日期间,公司对授予的预留部分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13、2019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 2018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将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为 4.38 元/股。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14、2019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向满足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的 209 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 511.74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确定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15、2019 年 6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部分授予完成的公告》,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9 年 4 月 30
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6 月 26 日。

  16、2019 年 7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完成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工作,解除限售股份511.74 万股。

  17、2019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张义群、周旭、蔡
杰等 12 人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 526,9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确定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并披露了相关公告。

  18、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张义群、周旭、蔡杰等 12 人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 526,9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并进行了相关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1、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单方面提出终止或解除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不得高于授予价格。因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王永恒、李博、张义群、周旭等 16 人单方面提出解除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而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回购注销上述 16 人合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694,900 股限制性股票。

  2、回购数量

  公司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不存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因此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无需调整。公司本次将合计回购注销王永恒、李博、张义群、周旭等 16 人合计持有的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694,900 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 603,900 股,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 91,000 股),占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72%。

  3、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77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38元/股。

  4、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


      5、验资报告

      2020 年 3 月 18 日,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0)第 317002 号《验资报告》:“经我们审验,
  截至 2020 年 1 月 6 日止,贵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股本人民币 1,887.00
  元,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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