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办法
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九月
为保证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健全激励与
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现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试行)》、《股权激励相关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相关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相
关备忘录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订本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责、权、利相一致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健全
公司激励对象绩效评价体系,促进激励对象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发展战
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第二条 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
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
绩效,实现公司价值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三条 考核对象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3、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子公司主要管理人员;
5、董事会认为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其他人员;
6、预留激励对象,即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次激励计划
存续期间经董事会批准后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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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考核组织管理机构
第四条 考核机构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授权公司
人力资源部门执行。
第五条 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
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六条 考核期间与次数
1、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获授或行使股票期权、获授或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前一会计年度。
2、考核次数
股权激励计划期间每年度一次。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七条 考核指标
1、授予的股票期权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2013-2015年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
核并行权,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①2013年的业绩考核
以201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5%;以2012年净利
润为基数,201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②2014年的业绩考核
以201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6%;以2012年净利
2
润为基数,201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4%。
③2015年的业绩考核
以201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95%;以2012年净利
润为基数,201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2%。
④股票期权等待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
为负。
若无特殊说明,以上净利润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各年
度净利润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期权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现行绩效考核相关管理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
(3)未满足上述第(1)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所有激励对象所获股票期权
当期可行权份额注销;未满足上述第(1)款第④点规定的,所有激励对象所获股票
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份额注销;某一激励对象未满足上述第(2)款规定的,该
激励对象所获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注销。
2、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2013-2015年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
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锁条
件。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①2013年的业绩考核
以201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5%;以2012年净利
润为基数,201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②2014年的业绩考核
以201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6%;以2012年净利
润为基数,201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4%。
③2015年的业绩考核
3
以201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95%;以2012年净利
润为基数,201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