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1-028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1、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0 年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秉持独立、客观、
公允、诚信等原则履行审计职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素养。
2、根据永拓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公司未来业务发
展和整体审计的需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计划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现有市场行情,与其协商确定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 1 号 2 幢 13 层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历史沿革: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现代咨询服务机构。1993 年,经国家
审计署批准成立了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是全国审计系统第一家加入国际会计组织的会计师事务所。1999 年,经财政部和审计署批准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永拓成为尼克夏国际成员所。2007 年,经香港政府批准,在香港成立了永拓富信(香港)会计师事务所。2013 年底,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完成由有限责任公司向特殊普通合伙制转制。是全国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 40 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金融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2019 年,通过香港 FRC 财务汇报局认证,获得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审计许可。2002 年起至今,连续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评为全国百强会计师事务所。通过了 ISO9001:2015 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业务资质: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执业证书编号:11000102)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吕江
2020 年末合伙人数量:104 人
2020 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508 人
从业人员数量:1,100 人
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202 人
3.业务信息
(1)最近一年(2020 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34,289 万元
(2)最近一年(2020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9,407 万元
(3)最近一年(2020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5,017 万元
(4)上年度(2020 年末)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5 家
(5)客户情况: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通信系统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商务服务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等,具有公司所处类似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累计计提 646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
限额 10,000 万元,能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但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8 次。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汤春雷
质量控制复核人:史春生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
(1)汤春雷,中国注册会计师,从 2002 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
先后为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在其他单位无兼职。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2)呙华,中国注册会计师,从 2004 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先
后为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在其他单位无兼职。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3)史春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从 2004 年 10 月开始在证券资格事务所从
事审计工作,2015 年 3 月加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专职从事证券业务质量控制复核工作。担任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声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IPO 企业首发上市独立复核,以及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10 余家上市公司独立复核。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是。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相关人员无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汤春雷、签字注册会计师呙华 2020 年度曾受到四川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 1 次,但不影响其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经审查核实,审计委员会认为: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所需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的要求;在执业过程中,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始终秉持独立、客观、公允、诚信的原则履行审计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
(1)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和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和专业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批决策程序。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议案及其它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