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0-046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的顺利完成,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方式和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五届董事会将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非独立董事六名,董事任期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董事会及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
以向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书面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股东提名的候选人,由现任董事会进行资格审查后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
的股东可以向第四届董事会书面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监事会、股东提名的候选人,由现任董事会进行资格审查后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三、本次换届选举的方式和程序
(一)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分别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二)选举程序
1.提名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0 年 10 月 12 日止,按本公告要求的
方式向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候选人被提名后应当自查是否符合任职资格,并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资格,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3.在上述提名时间期限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提名的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公司最迟应当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等)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四、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董事职责。董事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
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9.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10.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11.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需满足下述条件:
1.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2.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3.具有五年以上的法律、经济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4.原则上应当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尚未取得的,应当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5.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会计师或者会计学副教授以上职称等专业资质;
6.独立董事候选人最多在五家上市公司(含本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7.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规定。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
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
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7)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8)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含本次拟任职上市公司) 兼任独立
董事的;
(9)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提名人需向公司提供下列文件:
1.提名人签署确认的董事候选人提名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2.董事候选人出具的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资格,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3.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4.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如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提供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以及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6.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提名人为本公司股东,则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提名人为个人股东的,提供其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提名人
为法人股东的,提供加盖法人股东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3.本公告发布之日的持股凭证。
(三)提名人向本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方式: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提名人须在 2020 年 10 月 12 日 17∶00 时之前将其提名的候选人相关文
件送达或邮寄(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至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大江
电话:0813-4736870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 66 号
邮政编码:643000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 O 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书
提名人 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
提名董事候选人类别 □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勾选其一)
董事候选人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候选人任职资格 是否符合本公告所要求的任职条件:□是 □否(勾选其一)
包括但不限于:1.工作经历,其中应当特别说明在公司股东、实际
候选人简历 控制人等单位的工作情况;2.专业背景、从业经验;3.学历、职称、
其他资质证书、社会兼职情况等。
包括但不限于:1.是否持有公司股份;2.是否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
关联关系;3.是否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4.是否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5.
是否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其他说明
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6.最近三年是否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处分;7.是否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8.是否被中国证监会违法失信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提名人:(签字/盖章)
20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