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4-052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与江苏华电通州热电有限公司签署了2×200MW级燃机热电联产工程
余热锅炉岛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为6,360万元。
2、合同的签订和执行使公司具备了提供燃气轮机余热锅炉岛设备和服务的
能力,有利于公司开拓新的产品细分市场、并将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一、合同签订概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能源”、“供方”或“公司”)
与江苏华电通州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需方”)于2014年7月11日签署了
《江苏华电通州2×200MW级燃机热电联产工程余热锅炉岛采购合同》,合同总金
额为6,360万元,约占公司2013年度营业总收入的2.03%。
公司与需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合同签订不涉及关联交易。
该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根据《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规定,合同签订
和执行无需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一)合同需方基本情况
1、合同需方:江苏华电通州热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世纪大道198号世纪财富中心20层
法定代表人:陈海宁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燃机热电联产项目筹建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该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
3、履约能力分析:江苏华电通州热电有限公司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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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条款
1、合同标的: 2×200MW级燃机热电联产工程余热锅炉岛。
2、合同总金额:人民币6,360万元。
3、交货期:2014年至2015年,供方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按时交货。
4、付款方式:
(1)预付款10%,合同签署起 1个月内,经需方审核供方提供的履约保函、
金额为设备合同总价10%的正式收据无误且提供满足需方设计要求的设备图纸
资料后支付。
(2)到货款60%,机组锅炉设备制造完成,设备陆续到达现场,经需方审
核供方提供资料无误后支付。
(3)验收款20%,机组锅炉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经需方收到供方提供
金额为设备合同总价20%的正式收据无误和收到双方共同签署的合同电厂机组
设备的初步验收证书副本后支付。
(4)设备质量保证金10%,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设备无生产质量问题,
经需方审核供方提供的金额为设备合同总价10%的正式收据无误和需方签署的
最终验收证明文件后支付。
5、合同签订时间:2014年7月11日
6、合同生效与履行:
(1)本合同需方、供方双方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且需方的2×200MW燃机热
电联产工程项目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复,需方收到供方的履约保函后正式生效。
(2)需方支付给供方合同总价的10%,即人民币636万元作为预付款后生
效。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合同的签订和执行使公司具备了提供燃气轮机余热锅炉岛设备和服务的
能力,有利于公司开拓新的产品细分市场、并将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2、合同将主要在2014年度下半年及2015年度执行,合同的签订和执行不
会对公司2014年度上半年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但将对公司2014年度和2015
年度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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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具备履行合同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具有项目执行所需资金、人员、
技术和产能等要素,能够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4、本次合同签订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不涉及关联交易,对公司业务的独
立性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合同风险
1、燃气轮机余热发电具有发电效率高、污染少、排放低等常规燃煤电厂无
法比拟的优势,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合同需方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和较
好的履约能力,项目本身执行风险较小。
2、合同为公司首次签订的燃气轮机余热发电锅炉岛设备供货服务合同,尽
管公司在电站锅炉装备制造、电力工程总包业务领域已有多年的经验积累、具有
较强的综合优势,但公司在某个细分产品项目具体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缺乏经验
的风险。
3、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面临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风险、项目实际执
行成本可能超出预算成本的风险。
4、尽管合同需方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和履约能力,但由于项目投资金额较
大,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发生资金紧张、支付滞后等情况,公司可能存在项目
货款回收难度加大的风险。
5、项目执行过程中还可能面临外部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事件,
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项目最终执行收益情况尚存在一定不
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需方签订的《江苏华电通州2×200MW级燃机热电联产工程余热锅
炉岛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