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为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四十六条 公司设监事 第一百四十六条 公司设监事
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 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 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 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 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 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 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 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 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 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
事会会议。 事会会议。
监事会包括股东代表两名和公司 监事会包括股东代表一名和公司职
职工代表一名。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 工代表两名。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 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 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
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会民主选举产生。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