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1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2 年 9 月 21 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470 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82 元/股(人民币,下同)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11 人
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仁智股份”)已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查<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 年 5 月 27 日至 2022 年 6 月 5 日,公司在内部办公系统公告栏对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公示激励对象
提出的异议。2022 年 6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3、2022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4、2022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与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一)授予登记情况
1、授予日:2022 年 6 月 24 日
2、授予价格:1.82 元/股
3、授予人数:11 人
4、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
股股票
5、本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
占本激励计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划授予限制 占当前公司股
票数量(股) 性股票总数 本总额的比例
的比例
陈曦 总裁 4,000,000 16.19% 0.97%
王晶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3,600,000 14.57% 0.87%
黄勇 财务总监 3,600,000 14.57% 0.87%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13,500,000 54.66% 3.28%
(8 人)
合计 24,700,000 100% 6.0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2、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为限售期。
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锁定,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
3、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
安排 例
第一个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 50%
解除限售期 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 50%
解除限售期 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及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对应的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4、本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
激励对象解除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除满足与授予条件一致的相关要求外,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2-2023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1、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2、以 2021 年业绩为基数,2022 年净利
润增长率不低于 10%且 2022 年公司净资产为正。
公司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1、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2、以 2022 年业绩为基数,2023 年净利
润增长率不低于 10%且 2023 年公司净资产为正。
注:1、公司披露《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后,组织了激励对象共同针对本次股权激励的相关要求、签署的协议内容进行了确认,部分员工反馈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计算过程需详细说明,经公司内部认真研讨后,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2022 年第四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计算方式的议案》,对业绩考核指标计算方式细化如下:
净利润增长率 =(本期净利润数-基期净利润数)/|基期净利润数|*100%
上述的净利润数为经审计的当年的净利润扣除因 2017 年-2018 年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造成的投资
者索赔不确定因素影响以及扣除 2018 年商业汇票案件的不确定因素影响并剔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后的数据。
本细化内容不涉及变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内容,不涉及变更本次股权激励方案。
2、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增长率”、“净资产”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
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各考核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如下:
评价等级 S A B C D
个人解除限售 100% 90% 80% 70% 0%
比例(N)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达到上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和个人岗位绩效考核达标的前提下,才可解除限售。具体解除限售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
激励对象按照各考核年度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解除限售,因考核结果导致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解除限售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解除限售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说明
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向 11 名激励对象授予 2,47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限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