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
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3 月 8 日以电话、
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温志平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经出席董事审议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5)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
报告期内,现任独立董事傅冠强先生、李薇薇女士及周立雄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2021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1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6,405,509.98元人民币,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为-496,400,395.58元,本年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522,805,905.56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具备分红条件,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不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能够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5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充足的资金来满足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并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公司制订了《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9)。
三、备查文件
1、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