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ST 仁智 公告编号:2020-086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业绩:
(1)2020 年前三季度(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预计业绩情况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亏损: 2,100.00 万元– 2,400.00 万元 亏损: 1,230.66 万元
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 0.05 元/股– 0.06 元/股 亏损: 0.03 元/股
(2)2020 年第三季度(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预计业绩情况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亏损: 855.00 万元– 1,155.00 万元 亏损: 714.08 万元
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 0.02 元/股– 0.03 元/股 亏损: 0.02 元/股
备注:
上述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上年同期”数据为公司根据 2020 年 9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0)追溯调整后的 2019 年前三季度及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数据。
二、业绩预告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及公司上下游企业复工复产延迟,公司 2020年上半年总体开工不足,业务量下降,导致收入同比下降。
2、根据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19)沪 0104 民初19140】,公司因与上海掌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掌福资产”)合同纠纷一案,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提预计负债 202 万元,具体详见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51)。该案件计提的预计负债损失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3、根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20)粤 01 民初 167
号】,因杭州九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当公司”)诉德清麦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中经通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及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票据返还请求权纠纷一案,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提预计
负债 653 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该案件计提的预计负债损失属于非经常性损益。四、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已就与掌福资产的合同纠纷事项提出上诉并已获受理,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诉讼案件上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该案件二审尚未正式开庭审理。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已就与九当公司诉讼事项提出上诉,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已收到法院的缴款通知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诉讼案件上诉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7)。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