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4-024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9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实际情况,需对《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作出适应性修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本次《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前后对照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具体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人由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通
过确认,并依法登记。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议;
第一百三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十一条 券;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 证券;
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本次《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修订前后对照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议;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四)与公司各股东、董事及总经理等高级
第四条 (五)与公司各股东、董事及总经理等高级管 管理人员就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理人员就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及 及时进行协商及沟通;
时进行协商及沟通; (五)必要时,列席总经理办公会议;
(六)必要时,列席总经理办公会议; (六)向公司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等工作机构
(七)向公司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等工作机构了 了解有关情况并提出有关课题;
解有关情况并提出有关课题;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