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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路桥: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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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4-013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闲置资金收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含,下同)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1、现金管理额度

  为了更好管理公司资金使用,提高闲置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投标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可以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合计对外投资理财的余额不超过2亿元。

  2、现金管理方式

  闲置资金拟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固定收益凭证类、管理型信托类等理财产品,不得投资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即不得进行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等风险投资。


  3、投资产品发行主体

  投资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4、投资期限

  单笔投资理财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授权实施期限

  授权期限为12个月,即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6、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实施和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总监具体操作。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理财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主要存在以下风险:

  (1)投资风险。尽管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2、针对上述风险,公司管理层拟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控制:

  (1)公司财务部、资金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等,如
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中心定期对投资情况进行审计,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监事会持续对投资情况进行检查。

  (4)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收益情况,接受投资者监督。
    四、理财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

  2、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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