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3-041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 非独立董事兼财务负责人左宇柯女士、非独立董事张强军先生、董事会秘书黄振 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左宇柯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委员和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张强军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黄振华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左宇柯女士、 黄振华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何职务,张强军先生经董事会聘任后 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强军先生、黄振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履 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左宇柯女士持有公司股票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辞职后其所持股份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
左宇柯女士、张强军先生、黄振华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为公司的发展 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左宇柯女士、张强军先生、黄振华先生做出的贡 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李天霞女士、姚永妥先生、薛小强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天霞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姚永妥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薛小强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李天霞女士、姚永妥先生、薛小强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天霞女士、姚永妥先生、薛小强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李天霞女士、姚永妥先生、薛小强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为公司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李天霞女士、姚永妥先生、薛小强先生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上述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完成前,上述人员仍将继续履行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召集人、委员的职责。
三、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后,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5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陈俊超先生、王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并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陈俊超先生、王超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任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的履行董事职务。
本次补选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后,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5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申宇先生、应千伟先生、董大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并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申宇先生、应千伟先生、董大勇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的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申宇先生、董大勇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
案》,同意聘任王超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张婉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张强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王超先生、张强军先生具备担任上述相应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张婉女士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28-85003688
联系传真:028-85003588
电子邮箱:zqb@cdlq.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9楼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九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陈俊超先生,1989 年 9 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陈
俊超先生现任深圳经世瑞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深圳凯利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部门副经理等。陈俊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俊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陈俊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超先生,1990 年 12 月生,中国国籍,汉族,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会计
师、税务师。王超先生曾任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招投标管理部部长,四川金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中江县金仓化工原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王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王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婉女士,1989 年 4 月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律
师。张婉女士现任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副总裁、四川腾盾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总监等。张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婉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
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婉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申宇先生,1983 年 7 月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教授。
申宇先生现任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金融双语中心负责人。申宇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申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申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应千伟先生,1981 年 9 月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九三学社成都
市委委员,教授。应千伟先生现任四川大学商学院会计与金融系主任、教授。应千伟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应千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应千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大勇先生,1972 年 3 月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教
授。董大勇先生现任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与财务学系系主任、教授。董大勇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董大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
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董大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