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3-024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3]000422号),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144,540.36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58,467,196.49元;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34,752,607.92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础,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475,260.79元,加其他利润分配18,406.80元及年初未分配利润969,087,053.02元后,2022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00,382,806.95元。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整体财务状况,从公司稳健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考虑,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目前总股本757,100,4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7,413,309.5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在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股东合理回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公司目前所处发展阶段等因素而提出的,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三、监事会对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股东合理回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公司未来发展需求等综合因素,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须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投票表决方式,为中小股东参与公司利润分配决策提供便利,并对中小股东投票进行单独计票和公告。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