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2-047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成都路桥”)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四川宏义嘉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义嘉华”)送达的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2)川01执3383号)。成都中院对郑渝力、四川省道诚力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道诚力”)诉宏义嘉华、宏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义集团”)及公司实控人刘峙宏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的民事调解立案执行。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的受理情况
郑渝力、道诚力于2021年2月向成都中院起诉宏义嘉华、宏义集团及刘峙宏,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宏义嘉华向郑渝力、道诚力支付股份收购价款以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判令宏义集团、刘峙宏对其中部分股份收购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等。成都中院于2021年4月立案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二)诉讼的调解情况
本案审理过程中,原告郑渝力、道诚力与被告宏义嘉华、宏义集团、刘峙宏,在成都中院主持下经友好协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2021年10月,成都中院对调解
协议予以确认后出具了《民事调解书》((2021)川01民初3033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
二、法院立案执行的情况
2022年6月,郑渝力、道诚力以宏义嘉华违反《民事调解书》((2021)川01民初3033号)相关内容为由,向成都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内容包括被执行人应当支付的剩余股权转让款、逾期付款违约金、律师费、保全保险费、保全费等。成都中院审查郑渝力、道诚力的执行申请后决定立案执行,并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2022)川01执3383号)。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本次诉讼事项外,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目前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执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执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成都中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2)川01执3383号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