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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路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0

成都路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1-023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1 日以
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峙宏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的议案》

    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更新后)》(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本激励计划”)中规定若公司发生派息等事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将
相应调整。鉴于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实施了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12 元;故公司董事会根据 2018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因董事长刘峙宏先生、董事刘其福先生、向荣先生、孙旭军先生、熊鹰先生、徐基伟先生均为本次调整事项的关联董事,故均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6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张德斌、谢晓梅等29人因离职等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340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周超、朱倩2人因离职等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8.8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348.8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6%。

    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且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及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限售期已届满且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115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571.5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29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58.48万股。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629.98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0.83%。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后续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
除限售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因董事长刘峙宏先生、董事刘其福先生、向荣先生、孙旭军先生、熊鹰先生、徐基伟先生均为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的关联董事,故均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6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实际,为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提升管理效率,决定撤销财务资金部设置,设立财务部、资金管理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工作调整的实际情况,拟聘任向中南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定于 2021 年 5 月 7 日召开,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4 月 29 日。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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