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18-055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核查结果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成都路桥,证券代码:002628)自2018年7月31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一、关于公司股票停复牌情况的说明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成都路桥,证券代码:002628)收盘价格自2018年7月19日至2018年7月26日连续6个交易大幅上涨,期间两次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标准。鉴于上述情况,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并充分向市场揭示风险,公司决定就前述事项进行必要的核查,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7月27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发布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股票停牌核查公告》(公告编号:2018-054)。目前公司相关自查工作已经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7月31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二、公司核查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已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收购方就公司股票交易发生异常波动问题进行了函询和必要的核查,具体说明如下:
根据各方对公司函询的回复,公司股权收购事项正在推进,股权收购进展自2018年7月23日至今无重大变化。关于股权收购的具体进展详见2018年7月24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18-053)。
2、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核查,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股权收购各方已签署了正式的股权收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但依然存在因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交易各方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风险,因此,本次股权转让能否最终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披露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对2018年1-6月的经营业绩进行了预计:2018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
比变动幅度为-30%至20%,变动区间为1,020.92万元至1,750.14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业绩预计不存在较大差异。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郑渝力及四川省道诚力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问询函的回复说明。
2、四川宏义嘉华实业有限公司关于对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问询函的回复说明。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