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 三峡旅游 公告编号:2023-051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
事会任期将于 2023 年 6 月 5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2023 年 4 月)》《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 年 4 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应于任期届满前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2023 年 4月)》规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 5 名。经公司股东推荐及本人同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审查,监事会同意提名许文涛先生、龙霜睿女士、王彦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公司将于 2023 年 6 月 5 日前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2 名代表
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 名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3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其任期与经公司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附件: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 年 5 月 18 日
附件:
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许文涛:男,中国国籍,1986 年 7 月生,无境外居留权。中共
党员,大学本科。曾就职宜昌华信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曾任宜昌城市建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经理,宜昌城市建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企业管理部副部长(牵头负责),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企业管理部牵头负责人;2022 年 10 月至今,任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筹融资中心主任;2022 年 7 月至今,任宜昌城发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
许文涛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截至目前,许文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六届监事会其他监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许文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龙霜睿:女,中国国籍,1986 年 12 月生,无境外居留权。中共
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曾就职宜昌市城市建投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曾任宜昌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资金中心主任,宜昌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2022 年 10 月至今,担任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
龙霜睿女士系公司控股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截至目前,龙霜睿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六届监事会其他监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龙霜睿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王彦楠:男,中国国籍,1993 年 5 月生,无境外居留权。硕士
研究生,中级经济师。曾任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业务部分析员、基金事业部高级分析员、投资业务三部高级分析员,现任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业务三部投资经理。2023 年 4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
王彦楠先生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推荐。截至目前,王彦楠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董事候选人、第六届监事会其他监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彦楠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