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三峡旅游 公告编号:2023-018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4 月 12 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4 月 12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4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 及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12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2. 会议地点:湖北省宜昌市港窑路 5 号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
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殷俊。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2 名,代表股份 326,325,7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38,148,117 股的44.208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6 名,代表股份206,850,9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0230%。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网络投票小组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6 名,代表股份 119,474,7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857%。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 5 名,代表股份 77,721,1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292%。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通讯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北京大成(宜昌)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股东大
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25,048,91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6087%;反对 1,276,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39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6,444,3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3572%;反对 1,27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64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大成(宜昌)律师事务所张建华律师、李洁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大成(宜昌)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