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三峡旅游 公告编号:2021-073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44 号文核准,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162.62 万股,发行价格为 19.3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99,999.99 万元,扣除主承销商发行费用 1,5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 98,499.99 万元(含应付未付的审计费、律师
费及发行费用等)已于 2017 年 9 月 26 日全部到账,业经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E10555 号《验资报告》。扣除实际发生的审计费、律师费、股份登记费等费用后,该次募集资金实际净额为 98,458.84 万元。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金额
1 长江三峡游轮中心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113,310.00 49,182.00
2 宜昌东站物流中心项目(二期) 115,721.90 49,276.84
合计 229,031.90 98,458.8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管理。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湖北宜昌长江三峡游轮中心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游轮中心”)、全资子公司湖北天元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天元物流”)于 2017 年 10 月 23 日连同保荐机构广州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城东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就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专户
存储与管理。2019 年 9 月 16 日,公司与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和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承接持续督导工作有关事宜的协议》,由中天国富证券承接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的持续督导工作。同日,公司及三峡游轮中心、天元物流连同中天国富证券分别与开户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在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 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
为 40,024,618.09 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账户名称 账号 初始存 截至 2021年 8 资金用途 备注
放金额 月 20日余额
湖北宜昌 用于长江三峡游轮
交运集团 95508800 984,999 中心土地一级开发 活期
广发银行 股份有限 49855500 ,987.13 5,304,596.08 项目及宜昌东站物 存款
股份有限 公司 101 流中心项目(二期)
公司宜昌 湖北天元
分行 95508802 宜昌东站物流中心 活期
物流发展 07883800 34,720,022.01 项目(二期) 存款
有限公司 259
中 国 工商 湖北宜昌
银 行 股份 长江三峡 18070044 长江三峡游轮中心 已注
有 限 公司 游轮中心 29000067 0.00 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销
三 峡 城东 开发有限 176
支行 公司
合 计 -- -- 984,999 40,024,618.09 --
,987.13
截至 2020 年 5 月 7 日,三峡游轮中心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三峡城东支行用于长江三峡游轮中心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办理注销。
三、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原因
(一)结项的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宜昌东站物流中心项目
(二期)”。截至 2021 年 8 月 20 日,该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86,801,004.69 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34,720,022.01 元。
(二)募集资金产生结余的原因
1. 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
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费用,有效节约募
集资金支出;三峡游轮中心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已实现部分资金回流,已经无需使用剩余募集资金。
2. 公司合理安排闲置募集资金存放,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宜昌东站物流中心项目(二期)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宜昌东站物流中心项目(二期)结项,将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40,024,618.09 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天元物流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天元物流与中天国富证券、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应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和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对公司资源进行的优化配置,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年 8月 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宜昌东站物流中心项目(二期)
结项,并将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全部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40,024,618.09元人民币(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宜昌东站物流中心项目(二期)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宜昌东站物流中心项目(二期)已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对资源进行的优化配置,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履行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宜昌东站物流中心项目(二期)结项并将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三峡旅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已履行了本核查意见出具前应履行的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中天国富证券对三峡旅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决议;
2.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4.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