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21-059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昌交运”)
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实际资金安排,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按投资计划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7.7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48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 170,341,873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 4.7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815,937,571.67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 14,502,813.86 元后的余款 801,434,757.81 元(含应
付未付的审计费、律师费等)已于 2021 年 7 月 1 日全部到账,业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E10549 号《验资报告》。扣除实际发生的审计费、律师费等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净额为 800,972,652.93 元。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 预案中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
总额 集资金额 募集资金额
1 两坝一峡新型游轮旅游运力补充项目 13,040.72 9,500.00 8,000.00
2 长江三峡省际度假型游轮旅游项目 78,080.00 76,000.00 72,097.27
3 补充流动资金 14,500.00 14,500.00 0
合计 105,620.72 100,000.00 80,097.27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7 月 23 日,公司尚未使用存储于专户的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分阶段逐步投入资金,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可能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基本情况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7.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选择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银行、金融机构或其他有资质的发行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产品收益以现金方式分配。
(二)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有效。
(三)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受投资期内市场政策、利率、流动性、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相关投资产品无法达到预期收益。为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
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明确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 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资金的使用及保管情况进行
审计与监督;
4.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管理收益,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按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7.7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7.7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认为:
1. 宜昌交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 宜昌交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 宜昌交运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中天国富证券对宜昌交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 经 与会董事签字并 加盖董事会印章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经 与会监事签字并 加盖监事会印章 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独 立董事关于第五 届董事会第 十 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