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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达威: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3

金达威: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4-045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议无变更以往股东会议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2 日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4 年 5 月 2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22 日 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阳光西路 299 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江斌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218,277,09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5.78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83,212,73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0.038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35,064,36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748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6,564,36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1.07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6,564,36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1.076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8,233,9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3%;反对4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1,2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434%;反对4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56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8,233,9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3%;反对4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1,2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434%;反对4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56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8,233,9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3%;反对4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1,2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434%;反对4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56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8,233,9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3%;反对4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1,2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434%;反对4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56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8,233,9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3%;反对4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1,2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434%;反对4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56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7,966,1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76%;反对
31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53,4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2638%;反对
310,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36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8,233,9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3%;反对4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1,2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434%;反对4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56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注:本公告中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 4 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 独立董事述职


  公司独立董事王大宏、王肖健、宗耕在本次股东会议上进行了述职。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涵和韩叙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议,并为本次股东会议出具了如下见证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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