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2-039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在公司二层培训中心召开 2022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
大会。
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选举李丹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将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2 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2 名股东代表监事相一致。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经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未担任公司监事。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七日
附: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李丹女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20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2014 年 4 月
至 2019 年 4 月任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副总工程师;2019 年
4 月至今任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 年 5 月至今,任厦门金达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3 月至今,任江苏诚信药业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3 月至今,任金达威生物技术(江苏)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李丹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位。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监事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