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1-025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该预案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2020 年度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586,368,116.87 元,母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 48,790,320.94 元,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031,812,674.18 元,扣除 2020 年度已实施 2019 年度的分
配方案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365,960,862.60 元,2020 年度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203,429,607.51 元。
公司以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16,481,92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0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
股本。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事项,根据《股份回购实施细则》,公司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故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不变,仍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00 元(含税)进行。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相关事宜。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发展阶段、经
营模式、经营业绩增长和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同时兼顾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18 年-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及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2、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业绩、发展前景,
与公司经营业绩及经营规模相匹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8 年-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综合考虑了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