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1-009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于 2021 年 2 月 5 日上午在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公司五层会议室以通讯表
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
获全体董事确认。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江斌主持。公司董事会成员应到八人,实到八人,公司监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收益,同时有效控制风险,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六章第一节风险投资中列示的投资品种。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具体内容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2021-011 号《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同意提名吴轶先生(简历附后)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厦门特工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推荐函,公司董事会感谢厦门特工开发有限公司对公司的支持和信赖。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真讨论,一致认为推举吴轶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更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发展。
具体内容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2021-012 号《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
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置换现有贷款及经营周转需要,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苏诚信药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 1 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 3 年。
具体内容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2021-013 号《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
议案》
同意公司对应收账款及其它应收款坏账合计金额人民币 14,081,707.35 元进行核销。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具体内容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
2021-014 号《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
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 7.2 万元/年调整为 10.8 万元/年,并对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2021-015 号《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下午 2 时 30 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上述第 1 个议案《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第 3 个议案《关于调
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具体内容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2021-016 号《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五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轶: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8 年 4 月至 2009 年 2 月历任厦门
金达威维生素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更名为“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车间工段长、技术部经理、A 车间主任,2009 年 2 月至 2010 年 5 月担任内蒙
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0 年 5 月至 2012 年 5 月担任内蒙古金达
威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 年 5 月至今任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吴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位。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