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4-018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符合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58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369,398.00 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6%,行权价格为 23.115 元/份。
◆本次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
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 年 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 年 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1 年 2 月 8 日至 2021 年 2 月 19 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
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2 月 20 日,公司对外
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1 年 3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六)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
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有
关规则的规定,确定以 2021 年 3 月 1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20 名激
励对象授予 898.0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23.25 元/股。公司已完成 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
(七)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由 23.25 元/份调整为 23.115 元/份;鉴于激励对象提交放弃行权相关《激励对象声明函》,自愿无条件放弃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的行权,由于公司 2021 年度业绩指标达触发值未达到目标值导致第一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无法行权、公司2022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不满足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 50 名激励
对象因其已从公司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决定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7,136,860.00 份。
(八)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等待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自 授予完成之日起计算,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可申 请行权所获总量的34%。
本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为2021年4月16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 的股票期权第三个等待期将于2024年4月15日届满。
(二)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序号 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可行权条件的
说明
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公司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满
1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足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2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 激励对象未发生相关任一情
定为不适当人选; 形,满足行权条件。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
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第一个行权期业绩条件: 公司业绩成就情况:
以 2019 年公司在超材料业务营业收入 21,927 万元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
为基数,对该考核年度的超材料业务营业收入(A) 报告:
进行考核,根据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 2023 年度公司在超材料业务
行权比例(X),业绩考核目标及行权比例安排如下: 营业收入 1,275,255,155.33
对应考 超材料业务营业收入(A) 元,较 2019 年增长 481.59%
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已超过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
3 2023 年 较 2019 年增长 540% 较 2019 年增长 400% 值,公司层面的行权比例为
注:上述“超材料业务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 91.6559%,未能行权的部分由
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 公司注销。
公司第三个行权期业绩考核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满足行权条件。
超材料业 A≥Am X=100%
务营业收 An≤A<Am X=(A-An)/(Am-An)
入(A) *20%+80%
A<An X=0
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行权激励对象共计 58
员工绩效 近 2 次半年 近 2 次半年 近 2 次半年 人,经收集激励对象 2023 年
考核等级 考核均在 B+ 考核有 1 次 考核有 1 次 绩效考核结果,激励对象个人
以上 为 B 为 C 绩效考核结果如下:
个人行权 1 0.8 0 近2次半 近 2 次
4 标准系数 年考核 半年考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期 均在 B+ 核有 1
计划行权的期权数量×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个 以上 次为 B
人行权标准系数。 49 人 9 人
另有2名激励对象近2次半年
考核有 1 次为 C。
综上,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均已满足,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 31.163%,结合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公司 58 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369,398.00 份。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