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3-059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深圳大华国际”)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 年 1 月 1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 号广电金融中心 14F
首席合伙人:张建栋
截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合伙人数量:21 人
截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8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2 人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026.11 万元
2022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36 万元
2022 年度管理咨询业务收入:2,016.75 万元
2022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0.00 万元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2022 年度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0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深圳大华国际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为 105.38 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为 0 万元,计提的职业风险金 100 余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深圳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
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云婷,2014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 10 月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9 月开始在深圳大华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曾薪羽,2019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 1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9 月开始在深圳大华国际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灵芝,2006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9 月开始在深圳大华国际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深圳大华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深圳大华国际协商确定 2023 年度审计费用。公司预计 2023 年度审计费用(含内控审计报告费用)不超过 240 万元人民币,较上期变动情况不超过 20%,具体金额按照深圳
大华国际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3 年,上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近日,公司收到深圳大华国际的来函,主要内容如下:“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真学习贯彻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深刻认识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现状和发展趋势,勇当先锋。在深圳市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协调下,已逐步完成了特殊普通合伙转制、证券业务报备、人员及业务拓展,并吸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部分人员及业务。截至目前,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拥有具有相关行业经验及上市公司审计经验的合伙人、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队伍,完全具备服务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专业能力。”
鉴于为公司服务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团队目前已被深圳大华国际吸收合并,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变更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为深圳大华国际。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深圳大华国际进行了友好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深圳大华国际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深圳大华国际担任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深圳大华国际为公司 2023 年
度审计机构。
3、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意聘任深圳
大华国际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2 月 6 日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5、深圳大华国际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