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2-035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新增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
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 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 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 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三) 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 (四)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要求公司收购 其股份的; 购其股份的;
(五) 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 (五) 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债券; (六) 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六) 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七) 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
行: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一)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二) 要约方式;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三)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 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公司发生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交易(公司受赠现金资金、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提供担保除外):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占
(十六)审议下列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
1、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
2、单笔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
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公司不得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
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十七)审议证券投资事项;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
(十八)审批决定公司发生的金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
风险投资事项; 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
(十九)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 6、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被提供担保除外)金额
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在三千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
易。
上述指标计算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公司在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应当累计计算。
本条所称交易事项包括: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但资产置换中涉及到的此类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仍包括在内);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者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或者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
的担保;
……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一)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四)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
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三)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五)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四)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五)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六)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六)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 ……
他情形。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
…… 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须经出席股东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 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
决,该项表决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
数通过。
第四十二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公司受赠现金资金除外)达到
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
以较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
(二)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
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三)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
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500万元; 删除
(四)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五)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
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六)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被提
供担保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
上述指标计算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公司在
12个月内发生的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应当累计计
算。
本条所称交易事项包括: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
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
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但资产置换中涉及到的此类资产购买或
者出售行为仍包括在内);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对子公司投资等);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者租出
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
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或者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签订许可协议;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第四十三条 …… 第四十三条 ……
(一)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 (一)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
数的2/3时; 时;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
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
易所备案。